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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力相助|欧盟正式提议将TBPH列入斯德哥尔摩公约!

2026年4月30日,欧盟官方公报正式发布决议(EU) 2026/878。该决议明确,欧盟将代表其成员国向《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秘书处提交提案,建议将四溴邻苯二甲酸双(2-乙基己基)酯(简称TBPH)纳入公约附录A(消除类清单)。这意味着,TBPH有望成为全球范围内下一批重点淘汰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之一。

一、背景:

    TBPH是一种溴化阻燃剂,主要用于塑料和橡胶制品、电线电缆、电子电器外壳、聚氨酯泡沫、汽车零部件等。根据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第(EC) 1907/2006号条例第57条(e)款(2)的规定,欧盟已将其列为高度关注物质,原因是其具有极强的持久性和生物累积性。

现有大量科学研究数据表明,TBPH不仅具有明确的毒性(对人体内分泌系统、生殖发育系统存在潜在危害,部分研究显示其可能具有致癌性),并且具备远距离迁移能力——即便在远离人类活动的极地、高山等偏远地区的土壤、水体和生物体内,也已检测到该物质的存在,这表明其污染范围已覆盖全球,符合《斯德哥尔摩公约》附件D中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判定标准,因此被明确视为需要全球协同管控的POPs。

基于上述特性及潜在环境与健康风险,欧盟向公约秘书处提交一份提案,建议将TBPH列入公约附件A,以减少该物质的全球排放量。

TBPH纳入公约附录A的关键计划时间节点

2026年4月——欧盟决议(EU) 2026/878 正式生效,提案已提交至公约秘书处;

2026年10月——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审查委员会(POPRC)将开始审议TBPH的提名档案;

2029年——最早将在《斯德哥尔摩公约》缔约方大会(COP)上对是否将TBPH正式列入附录A作出最终决定。

二、解决方案:

目前该提案仍处于国际公约审议阶段,尚未完成最终投票流程,因此TBPH暂未直接触发欧盟POPs法规的禁限用要求。

但需要重点关注的是,TBPH此前已被列入REACH SVHC清单,根据REACH法规要求,若产品中TBPH含量超过规定,企业需履行供应链信息传递义务,向下游客户及相关机构提供物质信息;

同时,考虑到《斯德哥尔摩公约》提案的推进趋势,建议相关企业,尤其是涉及TBPH生产、进口,以及使用该物质的塑料、电子、汽车、建材等行业企业,提前行动:

一是全面排查供应链,明确自身产品及原材料中TBPH的使用情况、含量及来源;

二是建立动态跟踪机制,持续关注《斯德哥尔摩公约》审议进度及欧盟POPs法规的转化动态,及时掌握管控政策变化;

三是提前布局物质替代方案,开展替代材料的筛选、测试和验证工作,优先选择环保、合规且性能匹配的阻燃剂替代TBPH,避免因政策突变导致生产中断、产品出口受阻等风险,保障企业供应链稳定。

四是寻求专业检测认证机构支持。CCL深耕合规检测领域,可协助企业及时掌握管控政策变化,全程为您答疑解惑、高效解决各类TBPH相关合规难题,提供一站式检测认证咨询服务,做您省心可靠的产品合规管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