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质名称 | 2-(2H-苯并三唑-2-基)-4,6-二叔戊基苯酚 (UV-328) |
CAS No | 25973- 55-1 |
EC No | 247-384- 8 |
中间用途及其他特定豁 | 1. 就本条目而言,第4(1)条第(b)点适用于UV-328浓度等于或低于1mg/kg(0.0001%以质量计)的物质、混合物或物品。 2. 作为例外,下列情形中含有UV-328的物品可被投放市场和使用: (a) 用于陆地机动车辆中,允许至2030年2月26日; (b) 用于采血管中的机械分离器,允许至2030年2月26日; (c) 用于偏光片中的三醋酸纤维素膜,允许至2030年2月26日; (d) 用于相纸中,允许至2030年2月26日; (e) 以下设备的备用零部件,若其在生产时原本已使用UV-328,则允许使用至其使用寿命结束或至2044年,以较早日期为准: (i) 陆地机动车辆; (ii) 用于农业、林业和建筑的固定式工业机械; (iii) 用于分析、测量、控制、监测、测试、生产和检验的液晶显示设备,医疗设备除外; (f) 以下设备的备用零部件,若其在生产时原本已使用UV-328,则允许使用至其使用寿命结束: (i) 符合 (EU) 2017/745 法规和 (EU) 2017/746 法规范围内的设备中的液晶显示器; (ii) 用于分析、测量、控制、测试、生产和检验的液晶显示设备。 3. 在第2款(a)至(f)项规定的相关豁免到期日之前或当日,已在欧盟境内使用的含UV-328物品,可继续使用 |
POPs 是英文 Persistant Organic Pollutants 的缩写,中文名称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它是一类具有长期残留性、生物累积性、半挥发性和高毒性,并通过各种环境介质(大气、水、生物等)能够长距离迁移对人类健康和环境具有严重危害的天然的或人工合成的有机污染物。
2004年11月,欧盟批准了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从 2004年5月20日开始,欧盟法规(EC)No 850/2004 生效,该法规禁止有意生产、销售和使用公约中列出的物质。2019年6月25 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新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的法规(EU)2019/1021,取代了先前的(EC)No 850/2004,新的POPs法规于2019年7月15日生效,同时旧法规被废除。